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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2—2014年度武汉大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11-14 11:03    来源:    作者:    点击数:[]

全校各单位:

为了更好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学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营造良好氛围,同时也充分展示各二级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凝练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品牌,进一步激励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创新力度,为学校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,学校决定开展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2012-2014年度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成果。

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结合本单位实际,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、师德师风建设、文化建设、志愿服务、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成果。

二、征集标准

1、原创性。创新案例必须主题鲜明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;有新颖性,在活动的内容、机制、方式方法上有一定独创性;贴近师生、贴近现实、贴近生活。

2、可操作性。案例通过一项具体的工作实例来反映,一事一报,一例一报,不要面面俱到。

3、实效性。实践证明成效显著,反响好,师生欢迎。

4、示范性。能在一定范围内推广,具有较大的示范推广意义。

三、材料要求

1、申报表。主要内容包括案例名称、案例创新点、具体做法、成效与反响(领导批示、社会宣传等)等方面。申报填写要实事求是、简明扼要,篇幅1000字左右。申报意见栏须本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公章。

2、有关证明材料。有关领导批示、社会评价、媒体推介等能够证明推荐案例创新性、实效性的材料(或复印件)作为附件一并报送。

四、评选表彰程序

1、申报。每个单位可申报1例,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41231。申报邮箱:xcb@whu.edu.cn。申报表见附件。

2、评选。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,经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,确定10个左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案例。

3、表彰。对遴选出的10个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案例予以表彰后汇编成册、宣传推广。

 

武汉大学党委宣传部

2014 924

2012—2014年度武汉大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

创新案例征集评选申报表

申报单位

 

案例名称

 

案例创新点

 

具体做法

 

 

 

成效与反响

 

申报意见

(盖章)

 

 

 

关闭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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